close
有關帶客從事水域遊憩活動者,投保責任保險給付項目及最低保險金額,包括:每一個人體傷責任之保險金額為新台幣三百萬元;每一事故體傷責任之保險金額為新台幣二千四百萬元;每一事故財物損失責任保險金額為新台幣二百萬元;最高賠償新台幣四千八百萬元。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帶客水上活動-應保責任及傷害險-160000242.html
103F97AE2E8F8562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